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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以房養老」是一種貸款,而貸款是要付利息的
時間:2016-01-06繼2012年政府引進澳洲等國家「以房養老」的政策後,合庫於2015年12月也首度推出國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,「幸福滿袋」貸款的理財服務,讓有屋族活化不動產,將「房產變現金」。幫助銀髮族退休後仍能有穩定的生活費,以維持生活品質,而且能留在自己的房子內終老。
「以房養老」自推出,就是群組裡熱門話題之一,最近記者也專題為文,打電話來詢問有關建議與看法。但筆者發現,可能因為在台灣是新種業務不熟悉,即使不是一般消費者,也有錯誤的認知,故寫這篇供讀者參考。
「以房養老」的基本常識:
1.「以房養老」是活化資產,創造現金流入的方式
它是把沒有固定收益的資產(房屋及土地),轉換成固定的收入(生活費)。不動產若沒有出租取得租金收入,大概就是使用價值,並等賣出時獲得資本利得了。不動產買賣或許有增值獲利空間,但總不能直接拿來吃。
商業不動產,則採如REITs(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)不動產投資信託,將固定租金收益或營業利益,以證劵化方式創造現金流。如在證交所掛牌的富邦一號及二號、國泰一號及二號、新光一號等
2.「以房養老」是貸款的一種,貸款是要付利息的
不是拿到錢而不用付成本!以票貼舉例,或許讀者較能了解:如收到一張6個月後到期的支票,但是明天就要付現給別人了怎麼辦?這時拿支票去銀行貼現,折算6個月利息後,我們可取得支票面額扣除貼現利息的差額的現金;銀行則獲得支票及利息,因為它承受了目前無法使用現金效用及支票的風險。「以房養老」的道理,也是一樣的。
3.「以房養老」是理財方式的一種,讓退休養老多一種選擇
累積退休金的方式有很多種,如企業退休金、勞退年金、軍公教終身俸、勞保年金、軍公教老年給付、國民年金、年金保險、還本型保險⋯⋯等。理財方式也有債劵、股票、基金、保險、黃金珠寶、不動產、跟會等多樣化選擇,「以房養老」也是其中之一。
「以房養老」是俗稱,為讓人容易理解它的功用,其實它是「逆(反)向抵押貸款」的一種。一般貸款,大約三成自備款,七成向銀行借一大筆來買房或機器設備等,並以此房產或設備為擔保品,之後按期或月攤還本利和給銀行,貸款愈還愈少最後是0。
而反向抵押貸款,則是以房產為抵押品設定,再向銀行按期或月領取現金,貸款愈借愈多最後到設定金額上限,到期後房產將是銀行的。
以「幸福滿袋」資料為例,須年滿65歲以上,若房產價值2000萬元,申辦30年期利率2.25%(機動),貸款七成1400萬元,貸款人每月可得貸款金約4萬元。
隨著每月本金累積,每月支付的利息也愈高,到第11年後的貸款金扣除利息約剰2.7萬元生活費,已達每月繳息不超過貸款本金1/3的上限,每月繳息金額之後不再增加,差額則累積至貸款到期日再一併繳付。利息總共約100萬元。